
1、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,并相对固定,如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。2、吊篮升降作业时,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;在吊篮升降到位固定之前,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。3、单片吊篮升降(不多于两个吊点)时,可采用手动葫芦,两人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;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(吊点在两个以上)时,必须采用电动葫芦,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位置,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(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)。4、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,应设护墙轮。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物,临近阳台、洞口等部位,可设专人推动吊篮,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。

外墙施工吊篮使用与建筑设计有关的要求(1)建筑物或结构支撑件应能够承受外墙施工吊篮的全部重量。(2)建筑物的设计及建造,须方便安全地安装及使用外墙施工吊篮,并为工人提供安全通道。(3)在地面上安装安全吊环或用于外墙施工吊篮的嵌入式螺栓,其直径应不小于16mm。(4)在建筑物的适当位置,应提供外墙施工吊篮的电源插座。(5)应将有关外墙施工吊篮安装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吊篮用户。

需要用到吊篮的作业包括:(一)建筑电工;(二)建筑架子工;(三)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;(四)建筑起重机械司机;(五)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;(六)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;(七)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。